NO.109 张宇 中国企业为何缺乏技术创新动机

发表日期:2013/02/18 已经有98位读者读过此文

 
本期专家
    张宇,男,32岁,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观点主题:  中国企业为何缺乏技术创新动机
 
专家观点产权以及资源分配体制的非市场化特征是企业缺乏创新激励的根源
 
观点描述
 
      与发达国家及部分新兴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缺乏相应的动力,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则来自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过渡性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在产权制度与资源分配体制中所积存的一些非市场化的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形成了错误的激励,成为制约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体制瓶颈。因此,调整相关的制度安排,重塑企业的创新激励则是提升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光环掩映的背后,中国的经济发展也存在着不少的内在矛盾与隐忧,其中,企业对于外部技术转移与技术引进的过度依赖,缺乏自主创新的能力与动力便是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从国际比较来看,2007年中国的R&D经费投入强度为1.49%,而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在2%以上;中国R&D人员人均R&D经费支出额在可获得数据的38个国家(地区)中只列第33位,约为德国和日本的1/6、英国的1/5、法国和韩国的1/4。企业技术创新动机与能力的匮乏实际上折射出了我国在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方面的缺失与不足,而其背后的根源则在于我国产权及资源分配体制领域所积存的种种非市场化制度安排。
      1.产权不明晰
      明晰的产权边界是企业进行理性决策的必要前提,也是市场机制得以正常运作的基础。尽管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在产权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但产权的不明晰仍是困扰经济生活的重要问题。一方面,在我国国民经济诸多重要领域中居于主导地位甚至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尽管拥有法律意义上“明确”的所有权(全体人民),但却由于公众无法参与企业的经营行为而使得这些企业处于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状态,导致企业缺乏相应的利益主体;另一方面,作为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夹缝中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在产权方面通常具有先天性的缺陷,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获得“合法”的身份,很多民营企业以集体所有制等形式挂靠于国有企业之下,进而导致这些“红帽子”企业的产权从源头上便缺乏相应的法理保障。
模糊的产权安排会扭曲企业的激励并强化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短视”行为。由于未来收益缺乏应有的保障,企业往往注重对短期目标的追求,而不愿意从事周期长、风险大的技术创新活动。因此,产权的不明晰也是制约企业自主创新动机的首要制度瓶颈。
      2.资源配置的非市场化
      以竞争为手段,以价格为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核心所在。然而在我国目前的资源分配体制中也存在着诸多非市场性的特征。一方面,很多企业经营发展必须的资源(如金融资源、市场准入资格和市场需求等)仍然被政府垄断,并依靠行政权力进行分配,这严重制约了竞争机制的发挥,造成了官员腐败和寻租行为盛行,关系资本成为企业获得利润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在资源的分配过程中,政府对各类企业遵从着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的严格的政治性主从次序:国有企业可以轻易的获得充足的资金、政策等资源支持;外资企业作为优惠政策的对象和招商引资的目标也享有者一定的便利;相比之下,民营企业则很难获得企业发展的响应资源。
      在这种行政主导下的资源分配体制下,技术能力在企业经营绩效中的基础性作用被大大削弱,由此会对企业形成错误的激励,诱使企业将有限的资源更多的投入到那些更能决定企业短期绩效的资源寻租方面;同时,资源分配待遇方面的歧视性差别也使得那些在现有体制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企业(如国有企业)可以坐享制度租金,而不必依靠技术创新获取竞争力的优势,而那些处于劣势地位的企业(如民营企业)则缺乏足够的资源进行技术创新的投入,从而造成了中国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整体偏低。
      综上所述,产权制度与资源分配体制中的一些非市场化的制度安排是制约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体制瓶颈。因此,调整相关的制度安排,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减轻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消除资源分配过程中的所有制歧视是重塑企业的创新激励,提升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