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7 张宇波 应当严格治理农产品价格的非正常上涨

发表日期:2012/06/18 已经有56位读者读过此文

农产品价格的非正常上涨是指,农产品价格因为某种原因不正常的大幅度上升,或者在一
部分合理正常上升的同时伴之以更大比例的不正常上升。近期粮食价格上涨 12.4%,猪肉价格
上涨 57.1%,棉花上涨 40%,该价格的上涨大部分属于非正常上涨,不仅对 CPI 上升起着重要
的影响,如不正视和解决将严重影响国计民生。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根本表现是农产品的价格问题。农产品价格非正
常上涨已出现多次,如不审慎对待,还将不断出现并且愈演愈烈,因此应当采取行政的价格管
理手段、税收手段、政策工具、市场机制多管齐下,确保市场基本平稳。

农产品价格非正常上涨的原因和分析:
1、农产品定价的合理性存在缺陷,这是根本原因,应该从全社会的供需考虑价格确定,从
根本上避免非正常上涨。
2、农产品的比价合理性存在不足,这是次要原因。比如直接商品之间的比价,像原料和产
品之间,粮食和酒,粮食和糕点;再比如间接商品之间的比价,农产品的生产条件房地产和工
业对土地需求的承受价格。应该将主要农产品和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工业制品以及社会大宗
需要的,像住房、教育、医疗等费用挂钩考虑,确定比价,就像煤电挂钩一样确定比价。
3、农产品的成本上升过快,这是直接原因。人工生活费的提高和雇工成本的提高,种子、
化肥、农膜、农具费用的提升,诱发非正常上涨。应当将农产品主要成本价格与产品价格挂钩。 
4、农产品生产的自然条件依赖属性,遇有旱涝都可能诱发非常上涨,这是自然原因,政府
和有关社会保险部门,应当制定旱涝补贴和保险,以此来平抑农产品价格,将消费者需要支付
的非正常涨价部分,专为政府支付,以保证社会稳定。
5、农产品生产的周期性,如生猪的成长时间等,这是供求的时间滞后原因,政府和有关部
门应当给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和经济的预测指导,避免供求矛盾的突出尖锐,使非正常上涨因素
周而复始的出现。
6、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捕风捉影,造谣乱市等行为,对类似于曾经出现的抢购
绿豆、大蒜等行为人要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7、对以往比较行之有效的手段,诸如,农产品税收的减免,服务于农产品的汽车、电器下
乡、蔬菜减免过桥费等,要通过完善制度化,坚持下去。
8、继续减免农产品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服务于农产品的相关税费。
9、创新金融手段,特别是在规模上要与需要相适应的金融手段,直接服务于农产品,使农
产品的生产既避免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的影响,又能得到金融支持,享受比较便宜的生产资料
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