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52 李磊 应对国际反倾销增强威慑力

发表日期:2012/07/01 已经有83位读者读过此文

以美国为代表、欧盟紧随的国际社会,比较频繁的对我国多种产品提起
反倾销诉讼,虽然有胜有败,但已经形成了一种较为习惯的方式,用以进行
贸易保护,不仅对我国出口有经济上的严重影响,而且对我国市场经济的水
平和国际声誉都有负面作用。我国应对反倾销,创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
增强威慑力,增大提出反倾销国家的成本损失,并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使
对方不敢轻易提出反倾销,达到减少对华反倾销的目的。

一、增强威慑力的必要性;
1、改变美国、欧盟等国家的习惯做法;
2、改变美国、欧盟等国家的轻易、草率做法;
3、增加美国、欧盟等国家的反倾销诉讼成本和损失。
二、增强威慑力的建议;
1、反倾销预警体系。经济、商务、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对出口产品
实行反倾销诉预警,以确保国内相关企业及时应对反倾销诉讼。
2、出口企业和行政机关自查制度。用司法的、行政的、经济的各种手段
处罚低价倾销的企业,追究预查不严的行政机关责任。
3、提高企业应诉积极性。奖励那些反倾销胜诉的企业及有关行政机关。
4、降低对某些国家的出口集中度。“不将所有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能
减轻国外对华反倾销时我国的损失。
5、完善反倾销法律并适度报复。随着中国市场对国外生产者和投资者地
位,中国的报复行为给外国带来的预期损失会相当大。在权衡利弊后,国外
政府和企业就有可能放弃反倾销的控诉。

三、威慑力的分析
1、威慑,就是通过使对方害怕会处于某种环境或得到某种结果,而放弃
采取某种行动。威慑发起方不是想让威慑的内容成为现实,而是在于通过向
对手施加心理上的压力让对手退却,从而为自己争取利益。国家通过威慑,
有可能以小的成本换得大的胜利。
2、威慑具有三个要素——实力、决心与信号。实力即实施方要有足够强
大的力量,慑止对手采取对自己不利的行动。决心是威慑方拥有的决定性要
素对受慑方产生的震慑效应,使后者知道,当自己试图采取改变现状的行动
时会遭受对方惩罚与报复的可能性。信号是威慑方必须传递可靠的信息,表
达明确的决心,让受摄方清楚一旦现状因为受摄方行动而受到改变时,其遭
受惩罚与抱负的必然性。
3、威慑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博弈双方都想实现期望利润最大化,因此每

一个国家都要根据对方的行为来决定自己采取的战略。如果一个国家考虑到
对方国家报复的威胁,在计算预期收益后,就有可能在采取反倾销贸易保护
手段时有所收敛。

增加对外反倾销,虽然能够增强我国威慑力,减少国外对华反倾销,但
是这种报复行为主要应针对国外对华的不公平行为,而且应该把握好分寸,
以免引起贸易战,造成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