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专家:万志宏 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国际金融。
观点主题:拓宽融资租赁资金来源,防范金融风险
专家观点:
金融租赁立足于“资产信用”,通过融物实现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帮助企业融资,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金融业务,在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存在很多问题,包括缺乏配套法律和市场环境等,特别是融资渠道不畅,可能加剧金融风险的积聚。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应该拓宽融出和融入渠道,同时还应规范外部监管和公司内部风险管控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积聚。
观点描述:
1.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从2007年以来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机构数量持续增加,注册资本不断扩大,融资租赁交易规模在全球的总规模排名已由2004年第26位跃居2010年第2位。滨海新区已经形成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核心聚集地带。融资租赁业务复杂,期限长,涉及环节多,尤其是融资问题,成为阻碍我国融资租赁长远健康发展的瓶颈,并可能催生金融风险。
2.租赁公司的“融资难”包括融入和融出两个方面,不仅妨碍行业壮大发展,还容易引发期限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从融资来源来看,其渠道单一,除自有资本金外,主要依赖银行渠道资金,包括应收账款转让以及贷款等,过度依赖银行体系,面临期限错配和成本高昂,同时也容易导致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银行体系的积聚;从资金“融出“来看,租赁资产占用资金期限长,流动性差,其转让和证券化目前仍受到多种限制,加剧了租赁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3.针对融资问题,应鼓励租赁公司拓展资金来源,鼓励通过引入社保基金、股权投资等手段多方位开展金融同业合作,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辟新的中长期融资渠道;同时允许租赁公司提高资产流动性,培育租赁资产的交易市场,发展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租赁资产,合理调整存量租赁资产的种类和期限结构。
4.在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必须大力注意防范金融风险,首先要完善现有法律监管体系,尽快出台《租赁法》,为规范行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具体就风险管控而言,应从资产质量分类管理、监管评级、非现场监管预警体系等方面入手,加强统一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对租赁资产质量的评价、风险量化和事后监管;从公司层面,重点推行风险资产分类和准备金制度,提高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风险的预防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