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基于一个悖论的观察

发表日期:2014/11/11 已经有71位读者读过此文

德国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基于一个悖论的观察

 

Ralph Alexander Lorz*

欧盟与美国正在就《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进行谈判,这或许会成为自由贸易与投资保护框架中最为综合的国际协定。尽管已经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自由贸易可以促进全球经济的发展,但该谈判在试图扩大自由贸易的同时还是遭到了批判。

最近,德国使这一谈判发生了惊人且关键的转折,这一转折主要集中在是否将《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SDS)纳入TTIP协定中。许多非政府组织(NGOs)认为TTIP应该确立一种法外机制来解决德国与美国政府及其跨国公司的争端,但是法外机制会损害德国的政治主权[1]。另外,ISDS也引起了政府的担忧:德国联邦法务部对将ISDS写入TTIP表示严重关切,联邦委员会最近也指出了ISDS的高风险性[2]。同时,关于ISDS的争论也使一些看似没有争议的协定受到了质疑。例如,《欧盟-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EU-Canada FTA)的文稿部分已在2013年完成,其中包含了改进的ISDS条款以解决争端[3], 但德国对这一协定持保留意见(如果德国坚持修改该协定中的投资保护条款,则可能会危及EU-Canada FTA,因为EU-Canada FTA需要欧盟各成员国议会[4]履行批准程序才能生效)。

德国现在关于ISDS的立场掩盖了其曾经对ISDS的发展所做的工作。德国曾率先在ISDS的基础上提出双边投资协定,德国也比其他国家更认可ISDS,其解释是:作为一个依赖出口、且有完善法律制度来保障自由贸易以及投资的工业化国家,德国及其投资者都会受益于TTIP 中的ISDS条款。其他欧盟国家也将从中受益,因为涉及欧盟的投资仲裁案件占到了2008-2012年所有案件的一半。Loewen案件[5]也表明仅仅依靠美国的法律体系不足以为投资者提供保护。而且,德国认为ISDS会导致“监管寒冬”并危及欧洲环境以及卫生防护标准的说法言过其实。但是,德国的解释忽略了一个事实,即所有完结的300起仲裁案件中,只有有限的案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且只有31%的仲裁结果支持投资者。

如何解释德国对ISDS态度的彻底转变?最简单的解释是执政党的更迭。TTIP谈判的肇始者为基督教民主党和自由党,但社会民主党现在与默克尔共同执政:事实上,反对的声音都来自社会民主党执掌的司法部、经济与劳工部和联邦委员会。但是,德国态度的转变有其根本原因:德国的反美情绪,尤其是在最近的国家安全局(棱镜门)事件以后[6];对全球化以及国际资本主义的抵触;公众对美国的认知;对本国现状的盲目自信使其认为德国不需要TTIP之类的协定。总而言之,以上原因使德国降低了与世界经济的联系,尤其是与美国的联系——这是必须认识到的严重问题;另外,也可能使建立统一的国际投资法律框架以及全球贸易自由化——以TTIP为基石——的努力付诸东流。如果德国始终坚持其立场,则必要的时候放弃ISDS以保留TTIP或许是该谈判最好的解决方案。

(南开大学国经所张泽天翻译)

 



* Ralph Alexander Lorz, 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律师(纽约),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法学教授。现任德国黑森州政府公共教育部秘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1] 德国工党发表于2014年8月20日,详情 http://www.labournet.de/politik/eu-politik/wipo-eu/freihandelsabkommen-mit-den-usa-tafta.

[2] 详情:http://www.bundesrat.de/SharedDocs/drucksachen/2014/0201-0300/295-14(B).pdf?__blob=publicationFile&v=1.

[3] 欧盟委员会, 《欧盟-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投资条款》,2013年12月3日。详情: http://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13/november/tradoc_151918.pdf.

[4] 《欧盟委员会否认德国脱离CETA》,国际 财经时报(InternationalBusiness Times, 2014年9月23日,详情: http://www.ibtimes.co.uk/european-commission-denies-reports-that-germany-derailing-ceta-1466862. ndanger the address theitical pfor more than half of the globally registeredinvestment arbitration cases from 2008-2012. treat

[5] Loewen 公司案件, 美国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案例No. ARB(AF)/98/3,2003年6月26日结案。

[6]德国Allensbach研究所最新调查表明德国人对美国有一种所谓双重效忠的矛盾心态。美国像是一位年长的兄弟,其无理蛮横令人讨厌,但在危机来临时又可依赖。详情:“Der Groll ueber dengrossen Bruder”, Frankfurter AllgemeineZeitung, 2014年9月17日,第8页。